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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范文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zhuanzai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9 16:31:01|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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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课时

每个课时的时间长为45分钟。

(五)综合实践活动

1、综合实践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共23学分。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三年共计270课时,15度学分,高一、高二年级各安排6学分,高三年级安排3学分;每个学生在三年内至少完成3个研究性学习课题。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根据各学段课时总数合理安排,集中使用或分散使用。

2、学生每年参加不少于1周的社会实践(包括军训、参观、考察、生产劳动等),获得2学分。在高一年级、高二年级和高三年级各安排1周。

3、学生三年中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并获得相关证明,获得2学分。我校还鼓励学生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走进社区,融入社会,参与社区服务。

七、学分管理与毕业资格的认定

1、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为18课时,相当于1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技术的8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占4学分。

2、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的23学分)和28学分以上的选修学分(其中,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的选修课,获得更多学分。

3、毕业资格的认定。学校通过学分纪录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业成绩,学生修满学年并达到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学生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后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取得学分;考试或考核未合格的科目、模块,允许学生按规定进行补考,补考合格方可获得学分。补考仍不合格的,允许学生重修或另选其他科目、模块。对于未经在校修习已经达到课程修习水平要求的学生,允许通过相应的考试并取得学分。转学学生在原学校修习获得的学分,经审查核实,可转为转入学校的累计学分。

八、建立选课指导制度

学校在开学前建立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指导制度(略),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对课程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数量进行选择,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学校在学生选课前提供课程设置说明和选课指导手册。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并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的联系。学校鼓励学生在感兴趣、有潜能的方面选修更多的模块,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学生可跨班机、跨年级选修。选课指导制度的具体内容(略)

九、充分挖掘课程资源,建立课程资源共享机制

学校充分挖掘并有效利用校内现有课程资源,大力加强校际之间及学校与社区的合作,补充校内课程资源的不足,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选课需求。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程资源开发,提高课程资源开发与应用的意识和技能。同时,学校还积极利用和开发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建立广泛而有效的课程资源网络。

十、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

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纪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校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元、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纪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成长历程。发展性评价制度的具体内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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