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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心理健康的水平标准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5 21:30:56|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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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般心理健康水平的大多数人来讲,马斯洛与米特曼提出了一个正常人的行为标准:

  1、具有适度的安全感,有自尊心,对自我与个人的成就有“有价值“之感。
  2、适度的自我批评,不过分夸耀自己,也不过分苛责自己。
  3、在日常生活中,具有适度的自发性与感应性,不为环境所奴役。
  4、与现实环境保持良好的接触,能容忍生活中挫折的打击,无过度的幻想。
  5、适度的接受个人的需要,并具有满足此种需要的能力,不应对个人在各方面的需要与满足产生恐惧或歉疚。
  6、有自知之明,了解自己的动机与目的,并能对自己的能力作适当的估计;对个人违背社会规范、道德标准的欲望不作过分的否认或压抑。
  7、能保持人格的完整与和谐,个人的价值观能视社会标准的不同而改变,对自己的工作能集中注意力。
  8、有切合实际的生活目的,个人所从事的多为实际的、可能完成的工作,及个人生活目的中宜含利己与利人两种成分。
  9、具有从经验中学习的能力,能适应学习的能力,能适应环境的需要而改变自己。
  10、在团体中能与他人建立和谐的关系,重视团体的需要,接受团体的传统,并能控制为团体所不容的个人欲望或动机。
  11、在不违背团体意愿的原则下,能保持自己的个性;有个人独立的意见,有判断是、非、善、恶的能力,对人类不作过分的阿谀,也不过分追求社会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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