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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孩子父母不能“错位、缺位、越位”

[ 作者:周润健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2 7:25:19|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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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在天津举行的“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与家庭责任”学术论坛上,长期以来一直关注青少年问题的专家、天津市社科院研究员关颖说,教育未成年人,父母不能“错位”“缺位”和“越位”。
“您认为父母首要的职责是什么?”

“当然是抓孩子学习了!”

“您是怎么抓孩子学习的呢?”

“花钱,上重点校;请老师辅导;还有他晚上写作业的时候盯着他,别让他走神;做完作业给他检查;有时还给他默单词、默生字、辅导他写作文、出算术题什么的,孩子快毕业了,这可是关键时刻,当父母的一点马虎不得。”

…… ……

以上是关颖在论坛上提供的她与一位小学六年级学生母亲的对话。

关颖说,这位母亲的回答可以说是代表了相当多的父母对自身角色规范的认识。他们把围绕学校教育抓孩子的学习放在了父母职责的首位,把自身的角色定位为孩子学习的“拐杖”、老师课堂教学的“助教”,而对孩子身体健康的呵护和做人的教育这些做父母最基本的职责,却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这是父母角色的“错位”。

关颖指出,有的父母忙于工作,拼命赚钱。他们说:“我为什么这么辛苦?还不是为了孩子!”而孩子呢,或许物质上得到了满足,却缺少了父母的呵护和教育,在成长的关键期留下了种种缺憾,这是父母角色的“缺位”。

教育孩子,父母还存在“越位”现象。“越位”表现为“保护过度”,父母在孩子养育中包办、替代过多,为了保证孩子的学习,许多孩子日常生活的事由父母代劳了,结果使得孩子在生活实践中充分发展其体能、智能和社会性参与的权利受到限制,弱化了孩子生存和发展的能力。一些孩子成人以后,只能是父母为他选大学、找工作,替他相亲,这样的孩子不是一个完整、独立的人,很难适应和自立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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